公示编号:2025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市QY-LZ-10-03单元北部粮食储备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州市QY-LZ-10-03单元北部粮食储备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7日;
4. 公示方式: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205室
联系电话:0763-663093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一、编制目的
本次《连州市QY-LZ-10-03单元北部粮食储备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旨在为项目提供规划依据和建设指引,有效指导项目建设与落地。通过控制和引导地块的开发建设,实现规划地块的合理利用,盘活城镇发展用地,保障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顺利申报,为项目落地提供基础保障。
二、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连州市连州镇北侧,良江加油站对面,G537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5.702公顷(85.53亩)。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6)《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
(9)《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10)《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政策文件。
四、规划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
规划力求从连州市的角度,统筹整理,充分考虑与用地、基础设施、交通等方面协调,以保证此规划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公平性原则
秉承公平性原则,落实地块建设内容和开发强度,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基准,通过释放土地资源价值潜力,提升城镇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格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土地利用规划
附件: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